(美通社頭條)拜耳集團稱,美國最高法院周四就Durnell農達案作出7:2的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確認當美國環境保護署(EPA)已就產品安全性作出明確認定時,《聯邦殺蟲劑、殺菌劑和滅鼠劑法》(FIFRA)明確優先適用并排除基于州法提出的"未盡警示義務"索賠。該裁決體現出最高法院不同意識形態立場的大法官均給予有力支持,有助于顯著遏制農達相關訴訟。草甘膦仍是全球研究最充分的作物保護工具之一;該裁決確認EPA關于其安全性的認定構成美國全國適用的法律標準,從而確保企業不會因遵守聯邦標簽要求而受到各州不一的侵權法懲罰。
Durnell案的裁判結果應會導致當前基于警示問題的索賠被駁回,并阻卻未來基于州法"未盡警示義務"理論提出的索賠,而此類索賠構成了迄今為止相關訴訟中的絕大多數索賠。
2026年2月,拜耳集團旗下孟山都公司與集體律師共同宣布了一項擬議中的美國全國性集體和解方案,旨在通過長期賠償計劃,解決當前和未來有關農達導致非霍奇金淋巴瘤傷害的索賠。孟山都此前說明,集體和解與最高法院訴訟策略是公司多管齊下的遏制策略中相互獨立地具有必要性、并且相互強化的組成部分。結合今日的有利裁決,這一已獲得初步批準的集體和解方案將有助于確保孟山都能夠顯著遏制該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