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廣東省“文化惠民網上大匯演”
活動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文體旅游)局,順德區文體旅游局,廳直屬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十屆七次全會精神,扎實推進“幸福廣東”文化惠民系列活動,進一步創新公共文化服務模式,讓城鄉廣大人民群眾享受到更全面的公共文化服務,由省文化廳主辦的“廣東省文化惠民網上大匯演”將于2011年10月10日至2012年1月10日在廣東文化網上舉行。該活動旨在借助網絡優勢,宣傳和展示各地近幾年來新創作的群眾藝術精品節目,弘揚嶺南文化,發掘藝術人才,促進廣東文化藝術的繁榮發展,豐富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請各單位廣泛宣傳、認真組織,積極推薦,踴躍報名。
特此通知。
附件一:廣東省“文化惠民網上大匯演”活動方案
附件二:廣東省“文化惠民網上大匯演”作品征集表
二O一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一
廣東省“文化惠民網上大匯演”活動方案
一、目的和意義
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在時代的高起點上推動文化內容形式、體制機制、傳播手段創新,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產力,是繁榮文化的必由之路。廣東省委十屆七次會議提出了文化強省建設的目標,并通過了《廣東省建設文化強省規劃綱要(2011---2020年)》。《綱要》提出,要構建普惠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權益,建設“網上圖書館”、“網上博物館”“網上劇場”“群眾文化活動遠程指導網”等覆蓋全省的數字文化服務網絡,多渠道向基層配送文化資源作為文化惠民工程的重點之一。
近年來全省的公共文化單位創作了許多“三貼近”的群眾文藝精品節目,為豐富活躍當地群眾精神文化生活作出了貢獻。為創新公共文化服務模式增加服務手段,讓城鄉廣大人民群眾享受到更全面的公共文化服務,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省委十屆七次全會精神,扎實推進“幸福廣東”文化惠民系列活動,將舉行“廣東省文化惠民網上大匯演”。希望借助網絡優勢,宣傳和展示各地近幾年來新創作的群眾藝術精品節目,進而弘揚嶺南文化,發掘藝術人才,推出新人新作,促進廣東文化藝術的繁榮發展,豐富人們的精神文化生活,讓更多的人了解網絡與藝術相結合的魅力。
二、活動主題
網絡共享,幸福樂民
三、主承辦單位
主辦單位:廣東省文化廳
承辦單位:廣東省文化藝術信息中心
廣東省文化館
網站支持:廣東文化網(WWW.gdwh.com.cn)
四、參賽作品要求
(1)報送節目須2007年以后的創作的作品,節目內容要求積極健康,貼近生活,反映群眾喜聞樂見的作品。
(2)本次參賽作品分為舞蹈類、戲劇類、曲藝類、音樂四大類別,報送節目需以視頻形式錄制成光盤(包括VCD、DVD、MPEG等形式);音樂、舞蹈和民間藝術類節目時長在8分鐘之內;戲劇、小品類限在時長12分鐘之內。并保證提交的作品可以正常播放。
(3)參賽節目可來自于家庭、社區、軍營、農村、學校及機關企事業單位。
(4)參加比賽的作品由各地級市以上文化館(群眾藝術館)統一收集,審核推薦,要求填報參賽作品推薦表(各地可將優秀節目,重點推薦),并將登記表刻成word97—2003格式光盤或電子郵件報送,也可以直接報送到廣州市培正一橫路8號廣東省文化管創作調研部。
五、評選辦法
1、收集上網:所有報送節目投放“廣東文化網”專門頻道展出。
2、大賽由網民對所有報送節目進行評選,根據作品網絡人氣投票票數和專業評委評分相結合,按照報送節目的30%比例選出優秀節目再進行網上投票評選,最終按網絡投票高低評選出獲獎作品。
3、組織獎評選辦法:以市為單位參與評選,由組委會根據各地市組織參賽節目的數量、組織觀眾觀看和投票以及取得的成績等情況綜合評定。
六、獎項設定
一等獎 :4名 (各類別取1名),獎金:3000元;
二等獎 :12名(各類別取3名),獎金:2000元;
三等獎 :20名(各類別取5名),獎金:1000元;
最佳組織獎若干名。
七、其它事項:
(1)嚴格遵守大賽組委會制訂的比賽規則,組委會將對比賽的舉辦以及公開性、公平性、公正性做出保證。
(2)大賽將全程視頻在網上播出,參賽作品內容凡涉及剽竊他人藝術成果的,一旦發現有上述情況將取消參賽資格,情節嚴重者將追究作者責任。
作品版權歸屬作者,作者投件后,即表示作者同意主辦方擁有本次比賽相關活動及宣傳中擁有所參賽作品的使用權和發布權。
八、活動時間和聯系人電話
(1)報名截止日期:
收到通知即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止
(2)聯系人:徐秋菊、陳才
聯系電話:020-87603621 87673826(傳真)
郵箱:87603621@163.Com
地址:廣州市培正一橫路8號廣東省文化館創作調研部
郵編:510080
附件二
廣東省“文化惠民網上大匯演”作品征集表
報送單位:
序號 |
名稱 |
類別 |
演出單位 |
表演時間(分鐘) |
表演人數 |
聯系人及電話 |
是否能隨時調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