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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ovio的DNA藥物簡介<\/b><\/p> \n
Inovio目前正在開發15個DNA藥物臨床項目,側重于人乳頭瘤病毒(HPV)相關疾病、癌癥和傳染病,包括流行病防范創新聯盟(CEPI)資助的中東呼吸綜合征冠狀病毒和新型冠狀病毒研究。DNA藥物由優化后的DNA質粒組成,DNA質粒是利用計算機測序技術合成或重組的小分子環狀雙鏈DNA,其目的是在體內產生特定的免疫反應。<\/p> \n
Inovio的DNA藥物使用Inovio專有的手持式智能設備CELLECTRA®,從肌內或皮內將優化后的質粒直接輸送到細胞中。CELLECTRA®使用一個簡短的電脈沖,可逆地打開細胞中的小孔,使質粒進入,克服了其他DNA和mRNA方法的主要局限。一旦進入細胞,質粒就會被細胞自身的機器用來生成編碼的抗原,然后刺激免疫反應,從而增強人體自身的自然防御機制。使用CELLECTRA設備進行給藥,可確保將DNA藥物直接遞送到人體細胞內,并在細胞中立即發揮作用,產生免疫反應。INOVIO的DNA藥物不會干擾或以任何方式改變個體自身的DNA。<\/p> \n
Inovio的DNA藥物平臺的優勢在于能夠迅速創造和生產DNA藥物。藥物穩定,在儲存和運輸過程中無需冷凍,經臨床實驗證明,能刺激人體產生強大的免疫反應,具有可靠的安全性和耐受性。<\/p> \n
在一系列臨床試驗的6000多份申請中,2000多名患者接受了Inovio的研究性DNA藥物。Inovio一直致力于迅速開發DNA候選藥物,有效幫助全球應對緊急衛生事件。<\/p> \n
Inovio Pharmaceuticals, Inc.簡介<\/b><\/p> \n
Inovio是一家生物技術公司,專注于迅速將精準設計的DNA藥物推向市場,用于治療、護理和預防HPV、癌癥和傳染疾病。Inovio是首家、也是唯一一家在臨床上證明DNA藥物可以通過專有的智能設備直接進入體內細胞,從而產生強大且人體可以承受的免疫反應的公司。該公司的先導候選藥物VGX-3100處于治療宮頸癌前非典型增生的3期試驗階段。2b期臨床試驗結果顯示,該藥物可摧毀和清除高危HPV 16和18。70%的宮頸癌、90%的肛門癌和69%的外陰癌都因感染高危HPV所致。同時正在開發的其他項目主要針對HPV相關癌癥以及一種由HPV引發的罕見病,其中包括:復發性呼吸道乳頭狀瘤病(RRP);非HPV相關性癌癥,例如多形性成膠質細胞瘤(GBM)和前列腺癌;以及外部資助的傳染病DNA疫苗開發計劃,主要針對寨卡病毒、拉沙熱、埃博拉病毒、艾滋病毒(HIV),以及中東呼吸綜合征冠狀病毒和新型冠狀病毒。合作伙伴及合作者包括:艾棣維欣、北京東方略生物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阿斯利康(AstraZeneca)、比爾及梅琳達-蓋茨基金會(The 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流行病防范創新聯盟(CEPI)、美國國防高級研究計劃局(Defens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GeneOne Life Science、艾滋病疫苗試驗網絡(HIV Vaccines Trial Network)、Medical CBRN Defense Consortium (MCDC)、美國國家癌癥研究所(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美國國家過敏癥和傳染病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f Allergy and Infectious Diseases)、Plumbline Life Sciences、再生元(Regeneron)、羅氏\/基因泰克(Roche\/Genentech)、賓夕法尼亞大學(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span>)、美國華爾特-里德陸軍研究院(Walter Reed Army Institute of Research)和威斯達研究所(The Wistar Institute)。Inovio還榮獲2020年Women on Boards“W”獎,該獎項表彰董事會女性占比超過20%的公司。詳情請訪問:www.inovio.com<\/a><\/u>。<\/p> \n 本新聞稿含有與該公司業務相關的某些前瞻性陳述,其中包括該公司開發<\/i>DNA藥物的計劃、對研發計劃的預期和商業化活動,包括計劃啟動和展開臨床試驗、這些試驗數據的可用性和時間安排,以及該公司的商業化戰略與策略。由于諸多因素的存在,實際事件或結果可能與文中所述的預期不同,包括臨床前研究、臨床試驗、產品開發計劃、商業化活動和成果本身存在的不確定性;為證明電穿孔技術可安全有效地用作遞送機制或開發可行的DNA藥物,持續進行研究所需資金的可用性;該公司能否支持<\/i>DNA藥物<\/i>產品研發管線;該公司合作者在公司所授權產品的開發和商業化,以及產品銷售上能否取得里程碑式成就,從而使該公司能收到未來款項和特許權使用費;該公司資本資源的充足性;替代療法或者該公司或合作者所側重的病癥療法的可用性或潛在可用性,包括可能比該公司與合作者希望開發出的任何療法或治療方案更有效或更具成本效益的替代方案;涉及產品責任的問題、涉及專利的問題,以及它們或對它們的授權能否有效保護該公司不受使用相關技術的他人的侵害;這些所有權是否可強制實施、正當可靠,或者侵犯或涉嫌侵犯他人的權利,或可以承受無效索賠;以及該公司是否為起訴、保護或捍衛這些權利提供所需的資金或其他重要資源;企業支出水平;潛在的企業或其他合作伙伴或合作者對該公司技術的評估;資本市場條件;政府對醫療保健行業的提案的影響;以及該公司截至<\/i>2018<\/i>年<\/i>12月31日的10-K表年度報告、截至2019年9月30日的10-Q表季度報告,以及該公司不時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其他文件中所闡述的其他因素。無法保證該公司研發管線中任何候選產品能夠成功開發、生產或商業化,臨床試驗的最終結果將支持銷售產品所需的監管批準,或者文中任何前瞻性信息將被證明是準確的。前瞻性陳述僅代表本新聞稿發布之日的情況,除非法律要求,否則該公司概不承擔更新或修訂這些陳述的義務。<\/i><\/p>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