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ction(){ var content_array=["
關于急性髓系白血病(AML)<\/b><\/span><\/p> \n 急性髓系白血病是成年人最常見的急性白血病[1]<\/sup>,患者體內的原始白細胞克隆性增殖、導致白細胞,紅細胞和血小板出現異常,擾亂正常細胞的生長[8]<\/sup>。<\/p> \n 這一疾病極具侵襲性,患者的生存率極低[1], [9]<\/sup>,確診急性髓系白血病患者的5年生存率大約只有29%[10]<\/sup>,其中60歲以上患者的5年生存率僅為5-15% [2]<\/sup>。而且,并非所有患者都能耐受強化療,從而達到完全緩解[11]<\/sup>。對于不耐受強化療的患者而言,可選擇的治療手段有限[1], [2]<\/sup>,他們的中位生存期可能只有6-10個月[12]<\/sup>。<\/p> \n 關于<\/b>M14-358 臨床研究<\/b><\/p> \n M14-358是一項在急性髓系白血病初診患者中進行的非隨機、開放的臨床研究。84名患者接受了唯可來®<\/sup>聯合阿扎胞苷治療。其中,有67名患者年齡在75歲及以上,或患有無法接受強誘導化療的已知合并癥。<\/p> \n 參與研究的患者接受維奈克拉400mg(劑量爬坡后的最終劑量),每日一次(見【用法用量】)給藥。在劑量爬坡期間,患者接受TLS預防并住院監測。阿扎胞苷從第1療程第1天開始,在每個28天療程的第1-7天給予75 mg\/m2<\/sup>,靜脈注射或皮下注射。患者持續接受治療,直至疾病進展或出現不可耐受的毒性。在臨床研究中,通過降低阿扎胞苷劑量處理血液學毒性,參見阿扎胞苷說明書。<\/p> \n 接受唯可來®<\/sup> 聯合阿扎胞苷患者的中位隨訪時間為7.9個月(范圍:0.4 - 36個月)。在分析時,達到完全緩解患者的緩解持續的中位時間為5.5個月(范圍:0.4 - 30個月)。緩解持續時間定義為首次記錄完全緩解到數據截至日期,或者完全緩解到復發的時間,達到首次完全緩解或完全緩解,伴部分血細胞計數恢復的中位時間為1.0個月(范圍:0.7至8.9個月)。<\/p> \n 關于<\/b>唯可來<\/b>®<\/sup><\/b> (維奈克拉片)<\/b><\/p> \n 在某些血液腫瘤中,B細胞淋巴瘤因子-2會阻止腫瘤細胞自然死亡或自我破壞過程(稱為“細胞凋亡”)。唯可來®<\/sup>(維奈克拉片)是一款首創藥物,可發揮靶向作用,選擇性地結合并抑制B細胞淋巴瘤因子-2蛋白,有助于恢復腫瘤細胞的細胞凋亡。<\/p> \n 唯可來®<\/sup>(維奈克拉片)已經在全球包括美國在內的二十多個市場獲批,用于治療急性髓系白血病。此外,唯可來®<\/sup>(維奈克拉片)正在被研究用于其它幾種血液系統惡性腫瘤的治療。<\/p> \n 關于附條件批準<\/b><\/p> \n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對治療嚴重危及生命且尚無有效治療手段的疾病以及公共衛生方面急需的藥品,藥物臨床試驗已有數據顯示療效并能預測其臨床價值的,可以附條件批準,并在藥品注冊證書中載明相關事項。<\/p> \n 關于艾伯維腫瘤學領域<\/b><\/p> \n 在艾伯維,我們結合對生物學核心領域的深度了解和尖端技術,通過與科學家、臨床專家、行業伙伴、支持者和患者攜手合作,努力研發腫瘤領域具有變革性的藥物。我們始終專注于推動多個最具危害性、最常見的腫瘤治療的變革性進展。我們還致力于幫助患者探尋解決方案,以提高他們對我們腫瘤藥物的可及性。目前,艾伯維腫瘤領域的產品組合包括已上市的藥物和涵蓋了多個新分子的在研產品線。這些在研產品針對超過20個不同的腫瘤類型,正在通過全球的300多個臨床研究進行評估。<\/p> \n 關于艾伯維<\/b><\/p> \n 艾伯維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全球排名前十[13]<\/sup>的、研究型的生物制藥公司,總部位于美國北芝加哥。艾伯維的使命是發現和提供創新藥物,解決復雜且棘手的疾病難題和未來的醫學挑戰。我們不懈努力,希望憑借在多個關鍵治療領域的科研創新為人們的生活帶來深遠影響,包括免疫學、腫瘤學、神經科學、眼科、病毒學、女性健康、胃腸病學,以及艾爾建美學產品組合中的產品和服務。<\/p> \n 艾伯維在中國的總部位于上海,專注于在免疫學、腫瘤學、病毒學、眼科學、麻醉學、腎臟病學、神經科學和美學等領域為人們發展和提供創新的醫療方案。請登錄艾伯維中國官網www.abbvie.com.cn<\/a>或關注<\/span>艾伯維中國官微,了解更多信息。<\/p> \n 前瞻性陳述<\/b><\/p> \n 這些新聞稿中的某些陳述可能為用于1995年私人證券訴訟改革法案的前瞻性陳述。“相信”、“期望”、“預期”、“預測”和類似表達均為前瞻性陳述的標志。艾伯維警告這些前瞻性陳述受制于風險與不確定性,且這些風險與不確定性可能導致實際結果與前瞻性陳述的預期表述嚴重不符。此類風險和不確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的挑戰,與其他產品的競爭,研發過程中的內在困難,不利的訴訟或政府措施以及適用于我們行業的法律和法規修訂。<\/p> \n 可能影響艾伯維的經濟、競爭、政府、技術和其他因素的額外信息,請參閱艾伯維2013年表格10-K年度報告第1A項“風險因素”和艾伯維2014年第二季度表格10-Q季度報告第二部分第1A項“風險因素”,上述兩份文件已提交至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除法律規定外,艾伯維沒有任何義務,因后續事件或發展公布對前瞻性陳述的任何修改。<\/p>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