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1年1月5日 /美通社/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最高院)于2020年12月21日就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由嚴彬實際控制)與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絲集團) “紅牛系列商標”權權屬糾紛一案,做出終審判決:駁回合資公司上訴,維持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19年11月25日做出的一審判決。
此外,最高院在終審判決中還做出如下認定:
最高院公平、公開、公正的審判流程和終審判決,進一步確認了天絲集團對“紅牛系列商標”享有獨立完整的所有權,為營造穩定、公平、透明的營商環境、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樹立了典范。
天絲集團與合資公司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已經于 2016 年 10 月 6 日到期,到期后合資公司仍然在非法使用紅牛系列商標生產、銷售紅牛產品,造成對天絲集團紅牛系列商標專用權的侵犯。天絲集團已經分別針對各個主體提起相關訴訟。
天絲集團將致力于積極推進訴訟進程以維護自身合法權利,相信正義和公正終將得以伸張。
自 20 多年前第一次將紅牛產品引入中國,天絲集團始終全心致力于保持紅牛品牌在中國市場的長期發展,繼續為行業和當地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我們將持續加大在中國市場的投資和投入,全新的商業模式和本地合作伙伴,能更好地使我們將“品牌之家”里更多的優質產品帶給中國消費者,為廣大中國消費者持續提供優質合法的紅牛產品和更多集團旗下的創新產品。